“今天感觉怎么样?”
小姑娘蹲下来,抚着一位老人的腿脚。
“哎呀,我这个腿啊……”
“一点一点往前挪,对,就这样。”阿桃非常有耐心的蹲在旁边说,她救的这姑娘在当地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。
她就在陈家待了一段时日。
“觅雁。”老太太颤颤巍巍的呼喊着孙女。
“来了。”陈觅雁出来,前两天的事真是把人吓到了,两个姑娘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简单地向这家人汇报了一下情况。
大概就是,那人家对小姐意图不轨,趁他们出门的时候把小姐拐走了,阿桃路过的时候正好救了下来之类云云。
为了展示自己的武力值可以让人信服,小姑娘一掌劈开了砖块。
几乎所有人都震惊了,更令人佩服的是她风轻云淡的姿态和面不改色的神色。
所以她就被这家人奉为上宾了。
顺便把这家人的小毛病治了治,老太太的腿脚有些不便,陈觅雁的妈妈坐月子的时候落下了病根。
阿桃用传统疗法治了下,效果还算显着的吧。
最起码让老太太脱离了拐杖。
“英德!”陈觅雁的脸色还是有些不太好,伸手把在书房里看书的弟弟叫了出来。
“哇!姐姐你好厉害!”陈英德还很年轻,只有十六七岁,浑身的青春洋溢气息让人想起了刚刚冒出头来的小草,他跟他的姐姐差了七八岁。
“事实上,”看着老人几乎可以独立行走了,阿桃对他们说,“我的医术只学了个皮毛。”
“那也好厉害!比我们这边的医生治的好多了!”
她便笑笑没说话。
吃饭的时候,小姑娘非常自觉的端着饭碗去和女眷们去吃了。
传统家庭还存留着很强的男尊女卑的意识,像什么女人吃饭不能上桌的落后风俗还有。
但是奇怪的是,民国时候的风气却比较开放。
在西方思潮的影响下,妇女们逐步觉醒,一大批姑娘们涌到女子学堂、教会学堂,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不再被人当成金科玉律了,甚至出现了许多以实体形式发布的性爱小说。
在鸳鸯蝴蝶派的带领下,比较通俗的爱情小说受到了人们的追捧。
就像鲁迅的妈妈都比较不喜欢看鲁迅的小说,她喜欢看张恨水的缠绵爱情故事。
压抑过后,人们需要的是极度的追求和疯狂。
“姑娘,”陈先生一看这还得了,连忙非常恭敬的把她请回了桌子上。
毕竟是自家宝贝女儿的救命恩人,也不可能让她蹲在板凳上面吃饭吧。
阿桃有一搭没一搭的唆着筷子,她觉得美食的精华都集中在小小的筷子尖上,这个动作其实是一个不太文雅的行为,不过在场的人也没有说她。
“我过两天会到昆/明去。”
“哦?”先生沉默了一会儿,“鄙人有一个不请之情……请问姑娘是否愿意把小女带在身边呢?”
嗯?她睁大了眼睛,有些不明所以。
“这丫头的性子最近比较古怪,可能是受到了上次袭击的影响,”他唉声叹气,“作为父母的,只希望儿女们都好,我们家一直试图往南边转移产业,这个地方太不安全了,可能到大后方的重/庆比较好一些……”
阿桃点点头。
“去昆/明也好,重/庆那边的是非比较多,”主人压低了声音,“像我们这样安安分分的做生意的人家,自然也受过他们的照顾,这照顾说好说坏。”
哦,是这样。
“我能看出,姑娘你的身份绝对不一般,且不说这个时候的姑娘们能认字读书就已经超出寻常人许多,你有一手精湛的医术,还有那么好的身手。”
“她懂英文。”觅雁蹲在一边,在盘子里挑挑拣拣,补充说。
“啊,那就太好了!”
可是她有点犹豫。
虽然那姑娘说想跟她走,但是自己会经常在各个地点之间反复横跳。
这万一一个不小心就暴露了。
“让静姝先去,”她母亲也跟着附和,“我们还要照顾老人家们,身体也不太好,一时半会儿过不去,不需要太麻烦恩人很长时间,把妮子送到昆/明,我们那边有人接头就可以了。”
静姝,是她的小名。
民国时期的人们特别喜欢拿《诗经》里面的人给自己的孩子们取名。
静女其姝,俟我于城隅。爱而不见,搔首踟蹰。
“好。”阿桃想了想,无非就是跟着她把人送到昆/明以后就解决完事儿了,自己就相当于一个保镖。
充当护送角色的。
“等妮子在那边安顿下来,我们也会带着全家人一起去。”
“没问题。”
“那就麻烦你了。”陈先生不顾她的推辞非要给塞几张大额钞票。
还有一盒子银元。
吃人嘴短拿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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